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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攜帶有效日期之回鄉證, 身份證( 香港同胞要攜帶身份證及有效期回港證 )到本社或本社委託之旅行社報名參加.
(二)參加兩天團報名時繳交訂金港幣 300 元, 餘數請在啟程前三天付清, 如旅客因事退出, 訂金可轉與親友參加該次旅行, 但必須在啟程前三天辦理手續, 如逾時不付清餘數或臨時及中途退出, 訂金恕不退回.
(三)遇有天氣影響, 環境改變或人數不足時, 本社有權終止辦理, 旅客不得籍詞反對, 所交費用, 可憑收據取回.

包括費用

1. 旅途中的交通費及住宿費.
2. 內地段一天遊的享用一次午餐, 兩天遊的享用早, 午, 晚餐. 由此類推.


注意事項

(一)按規定集合地點依時出發, 如旅客逾時超過十五分鐘仍未抵達指定之集合地點出發, 屬旅客自誤, 所交費用不能退回.
(二)旅客除自用物品外, 不得攜帶海關規定不準攜帶的營利物品及違禁品, 否則後果自負.
(三)人民幣牌價變動穫其它費用包括交通票價改變, 本社有權依照實際情況相應調整收費或補收機票車票等差價.


責任問題

本社組織之旅行團如內地主辦旅遊機構變更行程或遊覽程序, 由內地旅遊機構負責, 如因天氣受阻延或當地酒店有所更改, 本社依照當時實際情況全權處理, 旅客不得籍故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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